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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3起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 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3-28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2411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玉树州玉树市下拉秀镇高强村违规平分互助资金问题。

2017年4月,高强村党支部书记加登、村委会主任然周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违规决定将该村精准扶贫互助资金100万元平均分发给村民。之后,村委会主任然周、一社社长周角尼玛、二社社长周久、三社社长尕玛拉登、四社社长闹扎才仁将100万元互助资金取现,村民人均分发515元。2018年5月,下拉秀镇高强村扶贫协会先后将100万元互助资金及其产生的3万元利息全部收回。2018年6月,加登、然周、闹扎才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角尼玛、周久、尕玛拉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下拉秀镇党委副书记索昂文江和副镇长才文扎西被通报批评。

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东六村村干部违规挪用产业分红资金等问题。

2017年,甘都镇东六村党支部书记马沙力海和时任村委会主任马青云,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资商铺分红6万元,违规用于支付修建村广场占地补偿款。马青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马沙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青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海南州兴海县子科滩镇直亥买村党支部书记扎西加措违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款问题。

2017年初,扎西加措隐瞒2009年已享受过游牧民定居房项目的事实,以妻子格日措吉名义申请危旧房改造项目,将游牧民定居房屋拆除后原址修建新房。同年12月,县城建局将危旧房改造补助款2.5万元拨付到格日措吉银行账户。2018年9月,扎西加措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复享受资金予以追缴。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最基层组织,本应发挥熟悉当地、了解群众的优势,把党中央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落准,但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来的是村干部落实扶贫政策不正确、不精准甚至以权谋私等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予以查纠。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肩负起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县乡纪检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等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