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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2019年下半年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考核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6063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2019年下半年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方案》,拟对2019年12月赴外引才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测评,现将考核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测评范围

已完成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6月4日(周四)8:30—17:30(工作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不进入下一环节。

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力资源部

考核测评:6月5日(周五) 9:00

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

体检:6月6日(周六)8:00

三、考核测评程序

考核聘用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评占60%。招聘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测评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前对进入测评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不进入下一环节。

2)考核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考生的考核测评最终成绩。

3)考核测评分数现场公布。

4)考核测评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考生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5)考核测评由我院组织实施,并接受省卫生健康委及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

四、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4)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取得规培证书的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为资格审核依据,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医院、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6月6日(周六)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引进人才的体检由我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我院负责,考察(政审)工作注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等。

 

联系电话:0971-6362027

              赵老师:13997224552

              马老师:15202553038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6日